来源|清廉新余

2023年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2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新余市人防办三级主任科员章新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1年8月,章新勇利用负责人防工程整改的工作便利,为某公司提供人防工程整改信息,并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礼金和购物卡,折合共计4000元。2022年9月,章新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仙女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二级主任科员胡绍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下半年,胡绍阳利用担任仙女湖区河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职务便利,帮助某企业办理林权证,并接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1万元;2020年春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所送香烟,折合共计1600元。2016年12月和2020年1月,胡绍阳两次到外地出差,住宿、餐饮费用由私营企业支付,并在单位报销差旅费共计1770元。胡绍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胡绍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